关于开展2018年高考、中考期间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
2018年高考于6月7日、8日进行,中考于6月16日-18日进行。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和谐、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招委会决定高考、中考期间,在全县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全民参与城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对影响考生正常休息和考试的在建工程、娱乐场所、大型集体活动等作出停工停业的限制,根据影响程度,部分项目需提前停工停业。现将考试期间治理内容通告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城区建筑工地、房屋装修、文化娱乐(网吧、游戏厅、KTV、酒吧、棋牌室、烧烤摊、啤酒摊、广场舞)等6月3日—4日作业或活动时间不得超过20:00。6月5日18:00至8日18:00,6月15日18:00至18日18:00全部停工、停业。
二、6月5日18:00至8日18:00,6月15日18:00至18日18:00城区各机关单位、宾馆、酒店、家庭及个人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学校、社区、商铺和摊贩等禁止播放高音广播喇叭;停止各类广场活动;车辆穿行考点周边道路时禁止鸣号。
三、考试期间严禁在城区内各考点周边500米以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6月7日至8日、6月16日至18日,每天上午7:30至9:00(考前)、11:30至12:30(考后),下午2:00至3:00(考前)、5:00至6:00(考后),对考区各个考点周边部分主要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确保监考教师食宿点至考点,试卷保密室至考点道路畅通。
四、考试期间各个考点周围500米内车辆低速行驶,进入城区的车辆不得鸣号,不得使用警笛,严禁在考点周边乱停乱放各类机动车辆。
五、6月6日—8日,6月15日—18日,考生住宿和就餐场所要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考生食宿卫生安全,优先为广大考生提供用餐服务,不能影响考生考试时间。
六、考试期间,严禁任何人借高考、中考之名传播虚假信息进行诈骗活动,坚决严厉打击各类兜售疑似作弊器材行为,禁止各类招生院校在各考点周边设点开展招生宣传,张贴、发放招生广告及招生资料,禁止在考点及附近开展为考生、家长发放饮用水等商业广告宣传活动,禁止考生家长在考点门口聚集候考。
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考试期间影响考生休息和考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县招委将依法严肃进行查处。
公安局举报电话:0933-3321016或110
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0933-330592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933-3326868
环保局举报电话:0933-3329638
住建局举报电话:0933-3321462
文广局举报电话:18793333299
泾川县招生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